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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制度规范是指什么,生育二胎谁说了算?“小家庭”事务谁做主?徐汇区家庭公约来解答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30 08:48:08

徐汇区第十九届

家庭文化节

“家庭因爱而生,家庭因责而稳,家庭因礼而美,家庭因和而兴。夫妻关系是家庭中的第一关系,夫妻间倡导恩爱负责、互相尊重、彼此成就;亲子间倡导尊重差异、相机而教、共同成长;代际间倡导尊老爱幼、体谅互助、和谐融洽……”在10月13日下午举行的“喜迎党的二十大 共建和谐最美家”徐汇区第十九届家庭文化节主题活动现场,《徐汇区家庭公约》发布,号召全区41万户家庭,积极学习公约、签订公约、践行公约,以家庭小文明带动社会大文明。

《徐汇区家庭公约》共分为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原则、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代际关系等。在“夫妻关系”中,指出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的第一关系,夫妻在家庭地位中平等,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置权等。其中,记者注意到公约中还列明“对于是否生育二胎、三胎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商议,应有限考虑、充分尊重女方意见”。此外,在“代际关系”方面,公约在要求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共同营造扶老携幼、和睦融洽的代际关系同时,也指出“不过度干预和介入‘小家庭’事务”。

活动现场,徐汇区最美家庭雷胡龙一家老少共同签订了徐汇区首份家庭公约。这是一家五口人的大家庭,雷胡龙和妻子刘泽辉都在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两人育有二子,15岁的长子已经是中学生,6岁的幼子正在上幼儿园,还有69岁的奶奶李跃华协助照料家人起居。“作为签约的代表家庭,我们会认真践行徐汇区家庭公约,在自己的小家庭维护好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代际关系。在我们家庭里构建和谐的氛围,照顾好小孩,照顾好老人。”雷胡龙表示,对于自己的家庭来说,关于亲子沟通、三代人彼此和谐相处等的约定特别适用,通过公约签订能更好地规范家庭成员言行,让家庭更加文明和谐。“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刘泽辉也表示:“我们会尽自己所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今年,在区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支持下,各级妇联依托近400家“妇女之家”,通过晒、议、讲、展、秀等形式,以家庭全覆盖为目标,不断拓展延伸,在全区涌现出了一大批“最美”家庭,其中“全国五好家庭”1户,“全国最美家庭”2户,“海上最美家庭”9户,“徐汇区最美家庭”101户。活动中,对这批全国、市、区各级最美家庭进行隆重表彰。

徐汇区家风馆也于当天揭牌。这是徐汇区妇联在2021年4月联手上海市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成立沪上首家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整合律所资源和优势,聚焦婚姻家庭,探索打造的一个具有家事特色、人文关怀和法律特色、弘扬优良家风的复合型宣教阵地,也是徐汇区首家家风馆。

在责任·传承·和谐-家文化主题分享环节,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生殖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海上最美家庭”黄荷凤,张乐平先生幼子、中国著名漫画家张慰军分享了各自的家庭故事。上海交通大学妇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法学博士邱吉青深入解读了中华“家”文化,分析当代“家”文化的内涵,从当下家庭关系中凸显的问题提出了营建和谐家庭文化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妇联副主席王剑璋,徐汇区副区长罗华品,市妇联家儿部部长、二级巡视员顾秀娟等领导与先进家庭代表共同参加了线下主题活动。全区各级妇女干部、各级各类先进家庭、巾帼志愿者和广大家庭近千人同步线上观摩。

据悉,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家庭文化节已经成为徐汇区深入群众家庭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项目。家庭文化节期间,区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13个街镇、306个居民区上下联动,将提供20余场线下活动和形式新颖的线上宣传展示活动惠及广大家庭,切实提升家庭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引领广大家庭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良好家风,在“建设新徐汇、再造新徐汇”新征程中汇聚家庭奋斗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助力。

记者:傅文婧、施悦炜

编辑:宁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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