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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婚姻家庭律师有哪些,烟台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9 14:43:10

今日是全国律师咨询日,市司法局联合烟台日报社、市律师协会筛选烟台律界精英,针对市民咨询较多的工伤、欠薪、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问题给出专业答复。

问:发生工伤,享受了意外险,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吗?

山东霖鑫律师事务所 曲行通律师:工伤保险责任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目前并无法律规定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兼得,因此员工可以在意外险赔付之后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要参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员工。因此提醒用人单位积极为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障的不仅是劳动者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也是一种保障,可避免因小失大。

问:女方作为全职主妇,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应该少分吗?

山东鲁信律师事务所 郝昀律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除发生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该方可少分或者不分外,原则上平均分割共同财产。此外,全职家庭主妇因婚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离婚时有权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问:农民工朋友辛辛苦苦干完了活,到头来却拿不到血汗钱,应该如何解决?

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 苟旭迪律师:农民工朋友们可直接拨打全国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或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维权。对于欠薪者是类似包工头等个人的,农民工朋友们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在工作过程中要保存好本人的工作证、工资条等,在讨薪过程中也可以录音录像,最好能与对方达成书面工资支付协议或者由对方出具欠条。有了这些证据,维权之路才有保证。

问:婚前男方购买房屋,婚后置换新房,离婚时新房如何分割?

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 王思雨律师:该房产可划分为两部分,出售原房屋所得价款和所得价款与新房差价部分。差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售原房屋所得价款部分又可划分为三部分:婚前男方支付的原房屋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原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房屋增值部分,应按照首付款金额与共同还贷部分金额按比例分别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上述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分。

问: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单位不管怎么办?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黄永超律师: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不管,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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