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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婚姻家庭离婚怎么离,离婚后房子房贷没清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9 13:04:05

伊娃提的问题(见图片),我先给他总结、提炼一下:一对夫妇离婚了,房子上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这笔房贷夫妻双方都参贷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或者夫妇的名字都在上边,甚至还有男方父母的名字),女方想做变更:

A:把房屋的产权,男方的名字去掉,换成女方的名字;

B :继续由女方来归还未结清的贷款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种情况比较多的发生在:结婚的时候,男方提供的房子是有房屋按揭未结清的房子(商贷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可是到了离婚的时候,(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友好协商)女方变成了房子的产权人,普通人可以听懂的是:房子归女方所有了。

二、这个问题,牵扯到的几个贷款常识:

1、借款人只有一个。你如果把钱借给张三、李四,并且他们的还款责任是无差异的,那你的钱就是不想要了。这关乎千百年来的人性,银行不可能不懂这一点。在公积金贷款当中(这里边是有地区差异的,南京),一个人贷,还是夫妇两个人都参贷,贷款的额度是有差异的。一个人贷(只有一个人有公积金,并且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只能贷30万(二套)或50万(首套,最高可贷),两个人呢,就可以贷60万或100万了。参贷人当中,除了借款人一方,另一方也是参贷的。如何区分借款人和另外一个参贷人呢,还款的银行卡是谁的名字,谁就是借款人。

2、你的想法很美好,这里边牵扯到的部门有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跑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子有贷款未还清,还处在抵押状态,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没办法帮你更名的;会非常客气地把你指引去银行;银行会讲我可以帮你解押呀,但你所欠的贷款要结清;

有的人的意识非常朴素,她弄着一张法院的判决书,这套房子就是判给我了。好的吧,银行说我对房屋的产权也没有异议,我不关心房屋的产权是谁,我只关心我的贷款,有没有结清。

你们可以都不还,贷款逾期一定会出现在借款人的个人征信上,催收,我一定会依据授信材料去找借款人,如果需要去法院起诉的话,被告人也一定是他。

有的人会不能理解,法院管不了银行吗?这就是老百姓意识朴素的地方。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银行当然也不例外。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银行,分属金融条线,法院对银行的经营,没有业务指导关系;你和谁日子就是过不下去了,这终究是私事。在这种时刻,法院的判决,可以判决你们的夫妻关系终止,但不会免除哪个人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欠债还钱,这是公义。

三、怎么办

1、离婚的时候,尽量不要接受有房贷未结清的房子,这个人,一般是女方。如果房子是男方,男方又是借款人,那就好办多了。因为,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受限制的。两个人好好筹谋一下,把银行的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后,银行会解押,已经解押的房子,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或更名就没有阻力了。更名结束后换了新的房产证的房子,才是自己的;

2、实在没有多余的钱去归还银行贷款。这个女方需要做的:

A把房产证要过来;

B把还款的卡拿到自己手里,每月往里边打钱就好,银行一定不会关心是谁在归还这笔债务;正常归还贷款,这种事情很多,即便是离婚了,房子归了女方,每月规规矩矩替前妻还按揭的男人也大有人在;

C明晰这套房子归谁的离婚协议要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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