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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理由法律允许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常见10大理由有哪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9 02:09:12

《民法典》实施后,随着离婚冷静期的施行,目前社会普遍对婚姻保持审慎的态度,法院判决不许离婚的比率越来越高,离婚似乎也原来越难。如法官认为双方存在和好可能,夫妻感情未破裂,会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


以下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未破裂的10个常见理由:

1、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要求离婚,被告和好愿望较强

2、双方因生活矛盾提起离婚,没有确已感情破裂的证据,且孩子年幼

3、双方因生活矛盾提起离婚,对方照顾孩子、家庭比较尽心

4、对方主动沟通、希望和好,互有电话、短信联系,二人未明确分居(不共同生活,不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

5、原告初次提起离婚,被告未应诉答辩

6、原告有婚外情或其他过错,被告选择原谅不同意离婚

7、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离婚情形(D博、吸D、家B等)

8、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

9、经法院一审判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和好又共同生活

10、经法院一审判定不准离婚后,原告不能证明双方分居满一年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情形:

1、庭后调解或庭中双方均同意离婚

2、被告出走满两年,从未照顾家庭,原告起诉离婚的

3、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出现感情纠葛,严重影响了原、被告的夫妻感情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法定离婚事由及证据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第三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取证非常困难,需要至少有两名证人能够出庭,证明对方以夫妻的名义与他人同居,法院才会立案】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般情况下报警三次以上并且达到行政拘留的程度,法院才会一审判离,同时最好保留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或调解委员会调解记录以及医院验伤记录】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的屡教不改,需要达到经常被抓进派出所、被拘留的程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一般建议双方签订分居协议,但是这种的配合程度很低。没有分居协议的情况下,就要证明双方互不履行义务,没有转款、没有任何联系等等,并且双方一定要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异地工作、出差等都不能认定为分居】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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