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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不受法律保护,恋爱暴力如何应对法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8 21:47:08

作者:陈鉴豪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副主任

夜已深,人已静,一阵急促的微信铃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打开手机微信,是一对双胞胎母亲求助于我要离婚的信息。一对双胞胎年仅不到3周岁,到底承受了多大的痛苦,以至于让这位年轻的妈妈做出了离婚的选择。

她向我哭诉着,这三年来,命运似乎给她开了玩笑。爱一人,择一城,安一生,为了喜欢的人,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小两口为了家庭日夜打拼。也许是因为经济压力,把两口子压得喘不过气来。丈夫工作失意,回来就是对她一顿家暴,把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都责怪在她头上·····

她把身上受伤的照片发给我看了,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就在我们沟通过程中,她的丈夫意外出现了,对着她吼了几句,言语中夹杂着一些粗言秽语,并听得出开始对她推搡。女方恐慌之中,对她丈夫喊道:“我有录音,你不要打我”。她丈夫来一句:“我没有打你,是你在打我”,并佯装受伤的叫声······

也许是她丈夫看到了她正在和他人沟通,不敢贸然家暴,故逐渐远去。

男方佯装受伤的这个细节让我陷入了深思。我曾经办理的一件涉家暴案件,男方在法庭上颠倒黑白,指责女方身上的伤情是自虐造成的,并且找来证人作证。虽然法院最后认定了家暴暴力的事实成立,但过程是艰难的,如果没有我们辅助她诉讼,恐怕会让施暴者笑到最后······

三年家暴,是什么让她迟迟不敢提出离婚,即便遭受一次次肉体及精神伤害?又是什么让施暴者如此嚣张,可以如此肆意妄为,凌驾在法律之上,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当暴力来袭,婚姻中的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

1.保护自身安全

由于男性女性在力量上存在较大的悬殊,我不建议女性要有敢于“亮剑”的态度,首要考虑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其锋芒,能“逃”则逃。待对方的情绪稳定下来,再进行必要的沟通。

2.学会固定家暴证据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或已经处于“无路可退”时,要稳住自身情绪,耐心收集家暴证据。收集家暴证据,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己,避免“有理说不清”的局面出现;另一方面是为了震慑对方的暴力行为,不让对方有恃无恐持续实施家暴。如何固定家暴证据?

家暴发生后,应敢于报警处理,由派出所民警介入协调处理。通常派出所民警会劝说是家庭纠纷,建议双方“私了”处理。但现实中,“私了”的效果并不明显,家庭暴力往往还会接踵而至。因此,为了震慑对方的暴力行为,还是有必要向民警申明,这并非简单的家庭内部纠纷,而是涉及到故意伤害的性质,要求出具报警回执以及制作询问笔录,以固定打人者的事实。如受伤较为严重,可以要求法医损伤鉴定,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假若鉴定出轻微伤,可要求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施暴者进行告诫、司法拘留等处罚。若鉴定出轻伤或以上,则施暴者可能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除了以上通过“公权力”的方法固定家暴证据外,还可以“私力”的方法固定家暴证据。如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到肉体伤害,则应第一时间通过拍摄的方式将受伤部位的伤情拍下来,同时还要对全身进行拍照,以确定受伤的主体为自己。拍摄受伤照片后,还应及时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可让医生在病历的患者自述一栏中注明是因遭到老公殴打,导致受伤的事实经过。以上证据为涉家庭暴力案例中,常见的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

另外,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还可以通过微信、短信、谈话录音、悔过书、保证书等方式,收集施暴者承认其实施家庭暴力的文字、语言证据,对于家暴实施的认定有较大的帮助。如有相关目击证人,其愿意帮助的,也可让其陈述所见及出庭作证,进一步固定家庭暴力的事实。

而对于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案主,除了有条件分居生活,远离暴力外,我还是建议可以考虑在家里安装隐蔽的摄像头,如再次遭遇家暴时,在无法逃脱家暴现场的情况下,可以逃离至有摄像头拍摄的空间,这样能够清晰地记录施暴者的施暴过程。

3.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是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的一种司法裁定。既然是一种司法裁定,那么如果施暴者违法了人身保护令的内容,性质就比较严重了,轻则会受到金钱处罚,重则会受到司法拘留,这对于施暴者来说,会产生极大的震慑力。因此,我会建议若存在被打的现实危险时或存在多次被家暴后,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

作者寄语:

在心理学上,有一种说法叫沉没成本,家暴受害者在婚姻中付出很多,所以她们即便经常遭受家暴,也不愿意离婚,甚至觉得家暴的发生,是夫妻之间正常生活所无法避免的摩擦,忍一下就好,谁让“我”选择了这段婚姻。其实,这样的观念是不正确的,维持家暴婚姻,它将会夺走你生活中所有的美好,留下的,是伤痕累累的躯干以及扭曲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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