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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离婚时间怎么算,在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8 14:14:08

  夫妻双方离婚,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双方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

  关于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步骤,银雷离婚律师整理如下:

  1,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

  3,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关于受理离婚登记申请,银雷离婚律师整理如下:

  1,婚姻登记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2,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递交的申请离婚登记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3,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5,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银雷离婚律师整理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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