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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法规多少钱,法院判决离婚抚养费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7 17:35:04

来源:【青岛信网】

信网7月6日讯(记者 杜杲燃) 市民姜先生离婚后,曾被法院判决每月支付5万元抚养费。但他认为,当初是为买房而办理的离婚,5万元只是自己随手填上的数字,为此孩子成年前他要支付千万元抚养费。然而女方却认为,为买房而离婚一事完全子虚乌有,“总抚养费近千万看似离谱,实际就是一套房子的价格,我们住的房子就一千万。”双方各有各的说法,律师认为此案具有很好的警示意义。

市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将抚养费判为6000元(来源:受访者)

每个月要支付5万元费用

“当初没想到会到现在这个地步。”姜先生称,近期为子女抚养费一事操碎了心,事情要从2018年说起,那一年青岛的房价一路飙升至历史新高,高新区更是一房难求,为了在那买套房,原本已无购房资格的姜先生与林女士商量8月办理离婚,打算买完房之后再复婚。

此后,事情起了变化。姜先生说,随着双方争吵升级,他从心底不想再复婚了。

随后,林女士以孩子的名义一纸诉状递到市北区人民法院,向姜先生索要每月5万元的子女抚养费。这一切都源于姜先生离婚时签的一份协议,协议约定每个月支付子女抚养费5万元,他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当时我认为根本不可能真的离婚,只是去民政局走个程序,为了获取购房资格就随便签了字。”

2018年8月27日,判决下来了,根据判决显示,市北区人民法院认为姜先生和林女士作为孩子的父母,应承担相等的责任,按照双方协议,两人都需要每月支付5万元,庭审调解中,姜先生承诺每个月最多可拿出6000元,市北区人民法院考虑实际情况,判决将抚养费从5万元调整到6000元。

事情并未完结,林女士随即进行了上诉,2020年4月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人的离婚符合法定程序,离婚时所签订的协议也具备法律效力,既然姜先生在离婚协议签了字,就应该继续履行,又将抚养费改判回每月5万。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将抚养费改判回每个月50000元(来源:受访者)

为降低抚养费标准再上诉

兜兜转转了一圈,抚养费又回到每个月5万。姜先生称,离婚时孩子1岁多,到孩子成年需要支付近17年的抚养费,总共一千多万,这远超青岛的消费水平,也超过了他的收入水平。

作为孩子的父亲,姜先生称并非不想承担抚养义务,只是想适当地降低标准。

为更改“天价”抚养费,2021年,姜先生又提起降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但被市南区人民法院驳回,姜先生进行上诉,二审已于6月15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还没有最终判决结果。

姜先生的上诉被市南区人民法院驳回(来源:受访者)

女方回应相信法律会公正判决

“他在说谎。”6月15日,作为事件的另一主角,林女士在接受信网采访时称,姜先生所说的为买房而离婚一事完全子虚乌有,“因为这个事,我们大大小小的官司打了很多场。”不过,林女士并没有明确表明是何种原因而离婚。

至于每个月5万元的抚养费,林女士告诉信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并没有强迫,是姜先生自愿签的字。林女士还称,离婚时,姜先生名下分到了7套房产,而她只有1套鲁商首府的房子。

“我们原来的生活水平就是这样。”林女士不认为每个月5万元的抚养费高,而总抚养费近千万看似离谱,实际就是一套房子的价格。“我们住的房子就一千万。”

两级法院两种判决思路值得讨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笔录中林女士称,抚养费中包含每月2万元房贷,1万元的水电费、物业费、各种杂费和保姆钱。这些已经超出孩子正常生活的必要支出范围。”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冯松洋律师表示,抚养费主要指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每月5万元的抚养费确实是远远超出了青岛地区一般家庭的抚养费标准。至于是否应当下调,法院应根据男方的收入情况、子女的必要开销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主要在抚养费上。”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的胡克壮律师说,总额近千万的抚养费,从表面上看,确实远远高于青岛当地的标准,但姜先生自己签字确认了。“我觉得二审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双方的离婚手续是合法合规的,协议也是本人确认后签字认可的,应按照协议履。”

“当然,一审法院增加了对实际情况的考虑,判决也没有问题。”胡律师说,两级法院两种判决思路,“一个更贴合实际、一个更兼顾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都是在依法判决的前提下,这两种判罚思路很值得我们讨论。”

胡律师还表示,如果真是为了买房而离婚,肯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案子也有很好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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