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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离婚要注意什么,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应该注意的几个法律常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7 16:54:09

1、律师在咨询中发现离婚纠纷的委托人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且自上一次诉讼终结未满六个月的,应告知委托人待六个月期间满后再起诉。但若律师在咨询中发现上次离婚诉讼终结后又发生新情况、新理由的,可接受离婚诉讼委托,同时应向委托人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及未满六个月启动诉讼的法律风险。

2、收集证据方面的子女抚养方面:

包括子女过去主要由哪一方照顾抚养,子女现居住状况,子女本人的倾向,夫妻双方抚养意见及抚养能力,一方或双方还有无其他继子女、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双方当事人有利于和不利于抚养子女的各种因素。

3、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4、遭遇家暴又不想离婚怎么办?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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