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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婚姻家庭是什么,解读《民法典》对婚姻家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7 02:01:05

【一、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情形有以下三种: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女20)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关于无效婚姻的案件是不得撤诉也不得调解的。

【二、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撤销的婚姻关系有以下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关系;

2.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关系。

【三、共同/个人财产的认定】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赔偿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

4.未确定只归一方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民法典下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不再直接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地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未确定只归一方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房屋的传承应当注意哪些方面呢?

1.尽量在婚前完成对子女房屋赠与过户;

2.婚后出资购买房屋的应当签订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仅赠与子女一人;

3.保留父母出资的证据,购房款最好直接从父母账户划出。

【四、共同/个人债务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就共同债务还有以下重点规定: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不予支持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五、生育权】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起诉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六、子女抚养权】

抚养权:

1.不满两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例外: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共同生活的、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以及协议由父亲抚养的。

2.已满两岁:父母协议或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父母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具体数额。(固定收入者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者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

关于抚养费的要点:

1.保险费、兴趣班等费用过高存在不被认定为抚养费的风险,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此类费用;

2.不支付抚养费需要起诉的,原告只能是子女;(未成年人有其法定代理人)

3.年满十八岁的子女抚养费另行约定。

【七、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时,法院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上述提到的生育权纠纷导致的)

上述即为即为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如您有任何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敬请咨询专业律师为您细致解答。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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