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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灰哥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4-11 14:00:01

  离异就是指夫妇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前提和程序流程消除婚姻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形式上可以分成协议离婚和离婚诉讼

  一、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基本概念和标准

  协议离婚,就是指夫妇彼此依据法律法规满意消除婚姻的个人行为。依据破产法第31条的要求,双方自行协议离婚的,彼此一定到结婚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单位通过形式审查和实审,确定彼此自行并对孩子抚养权和资产问题早已有适度解决的,理应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发送给离婚证书。

  结婚登记机关单位审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的前提是:结婚登记具备地域管辖;规定离异的夫妇彼此需要一同到民政局提交申请;彼此均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被告方拥有离婚协议书,合同书中注明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法律行为及其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负债解决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建议;被告方拥有国内结婚登记机关单位或是我国外派使(领)馆授予的结婚证书。

  但有一下情况的,结婚登记机关单位不得审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1)一方被告方要求备案离婚了的;(2)彼此被告方要求离异,但对孩子抚养权、夫妇一方日常生活艰难的资金协助、离婚财产分割、负债偿还未达成一致的;(3)彼此或一方被告方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人的;(4)彼此被告方未办过登记结婚的。

  对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要求,“离婚协议书中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条文或是被告方因离异就离婚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书,对双方具备法律法规约束”。为全面保障被告方的合法权利,被告方有权利就:“执行离婚协议书中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产生纠纷案件提出诉讼”民人民法院理应审理。双方被告方要求变更协议离婚之后1年之内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后悔,诉至法院要求变动或是撤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法院一样也理应审理。法院审判后,未发觉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时存有诈骗、威逼等情况的,理应依规驳回申诉。

  (二)协议离婚的主管部门由根据行政执法程序开展的协议离婚的民政负责人。实际的婚姻生活结婚登记机构在大城市是社区居委会或是地区、不小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市人民政府。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国内住户理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证明文件:

  自己的户口薄、身份证件自己的结婚证书彼此被告方一同签定的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登记的撤消

  申请离婚的被告方徇私舞弊、骗领离婚登记的,结婚登记机构理应撤消离婚登记,对协议离婚的被告方公布消除婚姻无效并取回离婚证书。

  假如被告方觉得其合乎离婚的条件的,依规申请办理行政裁决;对行政复议不服气的,可以依规提到行政诉讼法。

  二、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就是指夫妇彼此对离异、结婚后孩子抚养权或遗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由一方位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民事诉讼程序审判后,协商或宣判消除婚姻的法律制度。

  离婚诉讼中的二项独特维护

  1、在起诉中对现役军官的独特维护。破产法第33条要求,现役军官的另一半规定离异的,需经士兵允许,但士兵一方有过失的以外。

  2、在离婚诉讼中对女性的独特维护。破产法第34条、女性利益保障法第45条的要求,在女性怀孕期、孕妇分娩后1年之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性不可要求离异。

  (二)离婚诉讼的法律原则

  夫妻关系是不是开裂,是在我国法院判决书离异或不离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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