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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为什么离婚)为什么要离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特特熊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9-06 11:29:51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法律问为什么离婚,以下6个关于法律问为什么离婚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法官问为什么要离婚该怎么答
  • 法官问我为什么要离婚?最好的回答是
  • ...工作人员会询问离婚理由吗?说什么理由能顺利通过?
  • 再婚被问为什么离婚,如何回答好?
  • 离婚调解法官会问什么
  • 法律为什么要设定离婚冷静期?
  • 法官问为什么要离婚该怎么答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过错方(比如出轨或虐待、家暴等因素),可以以"性格不合、思想文化意识反差太大无法磨合,而且矛盾冲突不断,已经达到了感情破列而无法修复。

    (法律问为什么离婚)为什么要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官问我为什么要离婚?最好的回答是

    您好,这需要先明确您的离婚意愿是什么,如果您同意离婚和不同意离婚,那么回答方式是天差地别的。既然您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么这边暂且假设您是同意离婚的,如果对方出现了下列行为,一定要如实地告诉法官,因为对于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的,出现下列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例如出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等。如果对方存在这样的行为,是需要及时、明确地告诉法官的。另外,我们还需要提醒您的是,离婚诉讼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40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工作人员会询问离婚理由吗?说什么理由能顺利通过?

    您好,工作人员一般会询问离婚原因的。只要您表示夫妻已无感情,双方自愿离婚,一般就可以的。协议离婚需要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要对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以及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另外,如果是协议离婚,因为存在离婚冷静期,所以现在需要夫妻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等冷静期结束后在一起去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婚被问为什么离婚,如何回答好?

    跟别人介绍的女生相亲时,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又或者是属于你个人隐私的部分)就必须得“点到为止”。即便是对方再三追问,你也要坚守“原则”。否则,你什么都跟她“和盘托出”,一方面,会让对方抓住你的“把柄”;另一方面,没有任何隐私,也就没有了“新鲜感”。这么一来,相亲的成功率能有多高,可想而知!~~另外,至于下次如果你再碰到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应付和处理的问题,这个也很简单~~第一步“把冰箱门打开”~你可以先以自己过去的经历“现身说法”,以此来打开“话匣子”,但必须得实事求是,且适可而止。第二步“把大象装进去”~当对方女生就你的某些问题进行追问时,你要懂得引导和转移“重点”。甚至有时候你也可以给她来个“来而不往非礼也”!也就是把你们谈论的话题转移到她的身上(比如你让她也谈谈自己过去的经历等)。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如果对方真的如你所愿,谈及自身的一些过往,那么这时你除了要仔细倾听外,还要做两件事:一是及时找出其中的一些“问题”;二是就你发现的某些问题(向对方)进行“追问”(但你也要注意“追问”的分寸。女生一般都脸皮薄,别问得对方下不来台~)。这样一来一往,彼此“旗鼓相当”,不仅能让你们相亲的气氛更融洽,也能为你们以后继续交往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可谓一举两得!~~

    离婚调解法官会问什么

    离婚案件的主审法官同时会主持调解,为了了解案件事实基本情况,其一般会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以下问题:1、婚前基础:双方当事人如何认识、什么时间认识,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2、婚后感情: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男女双方的喜好、性格,相互之间的是否了解,是否经常存在吵架,斗气,或生理上的原因等;3、离婚原因:男女双方结婚后,难免有生活、工作上的事情,使其本来感情很好双方,因某一件事如:双方父母原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外恋、因性格不和、男女双方异性朋友交往方面等;4、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根据以上三个标准,综合判断,因什么事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选择适当方式,促成男女双方有和好可能,经过调解无效,应当认定男女双方感情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为什么要设定离婚冷静期?

    很多的时候是冲动离婚,如果能够在冲动之后,还能有机会让离婚没有任何痕迹,有一个冷静期后,可能就不存在复婚的情况。

    夫妻关系经过一次破裂,两个人经过冷静和思考,能够更珍惜对方,这个是有必要的。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

    扩展资料:

    两个相爱的人往往因为一件事情就赌气。“我不能跟你过了,我要跟你离婚。”另一方绝不示弱,“离就离!”一方有所呼,另一方有所应,谁也不甘示弱。以最痛快的方式到民政部门离婚,婚姻关系终止。事后再过了一两个月,可能彼此的那些好处,两人之间的那种甜蜜可能就浮现出来了。

    但是这个时候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再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但人是有情感的,夫妻之间那种亲密,从相识、相知到相恋,最后结婚,一定是有一个过程,一定是彼此认可的过程。

    当矛盾淡化之后,更多的是情感的回味,情感上的这种升华,可能就很后悔。所以我们觉得再婚有的时候匆匆忙忙,但再婚之后还惦记着前任的好处,带着这样的心情,再婚的时候一定也是不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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