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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援助只开一次离婚,照顾残疾妻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3 0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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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层层失守 致使法律援助造假骗补
  • 以案为鉴|层层失守 致使法律援助造假骗补
  • 身陷残疾妻子三次提离婚,法援为残疾人丈夫撑起“保护伞”
  • 层层失守 致使法律援助造假骗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大姐,您反映的离婚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而且您提供的贫困证明也符合要求。我们已经走完了审查审批流程,回头会指定法律服务所为您提供服务……”8月23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彭春的一番话让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如沐春风。

    这一幕也让罗海芳感到欣慰。罗海芳是大余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干部。前不久,她和同事查办了一起因审查走形式导致法律援助造假骗补案。这次督查就是来观后效、促整改。

    今年3月,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受理了巡察移交的一起问题线索: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本案卷存在疑点,有造假骗补嫌疑。联系案卷中注明已接受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却发现很多人都说没有办过法律援助。

    事实真相很快被查明。2015年至2019年期间,该县法律援助中心18本案卷中有5件造假,3件案卷由1件案卷拆分而来,多名法律工作者违规领取工作补贴,共计7800元。

    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居然造假?办案人员调取问题案卷、找相关人员谈话后发现,法律工作者造假骗补屡屡得逞,与审查审批层层失守有关。“造假、拆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由中心副主任陈珊负责审查。”罗海芳说,“审查走形式问题较为严重。”

    办案人员发现,造假案卷存在大量的逻辑错误,甚至出现甲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盖在乙镇困难群众贫困收入证明表上。陈珊也承认,自己在资料审查过程中,只关注受理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有没有贫困收入证明,法律援助文书资料是否齐全,对文书内容关注不多。

    “造假漏洞百出,陈珊却视而不见,但凡对这些低级问题进行求证,造假骗补的把戏很快就能被揭穿。说到底是她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办案人员说。

    审批这一关又是如何失守的呢?

    自2018年该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某某退休以来,该局就没有再指派干部负责审批工作,表格审批一栏经常是空白。时任县司法局原副局长蓝和洋对分管的法律援助工作过问少,平时重视不够,很少抽查案卷。

    今年8月,陈珊因作风不实,审查流于形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和洋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罗海芳说,在与该县司法局相关人员的谈话中了解到,大家普遍不相信竟然会有法律工作者为了一件补贴才几百元的法律援助案件去做造假、拆分。很多人都以为,法律援助工作业务性强,法律文书有规范化要求,出不了岔子。

    这也导致该中心没有遵守该遵守的制度规定。根据规定,困难群众必须到法律援助中心当面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困难群众意愿,指派法律工作者提供援助服务,实行审查、审批分离。但为了省事,该中心却将盖了公章的法律援助申请表,交由法律工作者自行填写,让心术不正者有了可乘之机。

    找准症结后,大余县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该局对2015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工作者承办的法律援助交通事故类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对1305件案卷进行全面体检。

    经全面核查,全县又查出造假案件7件,收受受援困难群众代理费案件1件、收受受援困难群众财物案件3件。县司法局不仅追回违规发放的法律援助补贴,还责成涉案法律工作者上门退还违规收取的困难群众代理费和财物,并对相关法律工作者进行警告处罚。

    为推动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让相关责任人参与分析案发原因,从廉政风险点、制度机制等深层次找症结、开处方。县司法局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审查、审批流程,构建起相关职能科室反馈联动机制,从作风建设和制度防范层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现在,法律援助工作已经重新走向正常轨道。

    8月底的督查中,罗海芳发现最新案卷中18项文书一件不落,审批表上审查人员和审批人员都签署了意见,法律文书齐全。罗海芳随机抽取了几本案卷中留下的受援困难群众电话打过去,对方都表示满意。(通讯员 邱明烨 乾济萍)

    以案为鉴|层层失守 致使法律援助造假骗补

    “大姐,您反映的离婚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而且您提供的贫困证明也符合要求。我们已经走完了审查审批流程,回头会指定法律服务所为您提供服务……”8月23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彭春的一番话让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如沐春风。

    这一幕也让罗海芳感到欣慰。罗海芳是大余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的干部。前不久,她和同事查办了一起因审查走形式导致法律援助造假骗补案。这次督查就是来观后效、促整改。

    今年3月,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受理了巡察移交的一起问题线索: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本案卷存在疑点,有造假骗补嫌疑。联系案卷中注明已接受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却发现很多人都说没有办过法律援助。

    事实真相很快被查明。2015年至2019年期间,该县法律援助中心18本案卷中有5件造假,3件案卷由1件案卷拆分而来,多名法律工作者违规领取工作补贴,共计7800元。

    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居然造假?办案人员调取问题案卷、找相关人员谈话后发现,法律工作者造假骗补屡屡得逞,与审查审批层层失守有关。“造假、拆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由中心副主任陈珊负责审查。”罗海芳说,“审查走形式问题较为严重。”

    办案人员发现,造假案卷存在大量的逻辑错误,甚至出现甲镇人民政府的公章盖在乙镇困难群众贫困收入证明表上。陈珊也承认,自己在资料审查过程中,只关注受理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有没有贫困收入证明,法律援助文书资料是否齐全,对文书内容关注不多。

    “造假漏洞百出,陈珊却视而不见,但凡对这些低级问题进行求证,造假骗补的把戏很快就能被揭穿。说到底是她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办案人员说。

    审批这一关又是如何失守的呢?

    自2018年该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某某退休以来,该局就没有再指派干部负责审批工作,表格审批一栏经常是空白。时任县司法局原副局长蓝和洋对分管的法律援助工作过问少,平时重视不够,很少抽查案卷。

    今年8月,陈珊因作风不实,审查流于形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和洋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罗海芳说,在与该县司法局相关人员的谈话中了解到,大家普遍不相信竟然会有法律工作者为了一件补贴才几百元的法律援助案件去做造假、拆分。很多人都以为,法律援助工作业务性强,法律文书有规范化要求,出不了岔子。

    这也导致该中心没有遵守该遵守的制度规定。根据规定,困难群众必须到法律援助中心当面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困难群众意愿,指派法律工作者提供援助服务,实行审查、审批分离。但为了省事,该中心却将盖了公章的法律援助申请表,交由法律工作者自行填写,让心术不正者有了可乘之机。

    找准症结后,大余县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该局对2015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工作者承办的法律援助交通事故类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对1305件案卷进行全面体检。

    经全面核查,全县又查出造假案件7件,收受受援困难群众代理费案件1件、收受受援困难群众财物案件3件。县司法局不仅追回违规发放的法律援助补贴,还责成涉案法律工作者上门退还违规收取的困难群众代理费和财物,并对相关法律工作者进行警告处罚。

    为推动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让相关责任人参与分析案发原因,从廉政风险点、制度机制等深层次找症结、开处方。县司法局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审查、审批流程,构建起相关职能科室反馈联动机制,从作风建设和制度防范层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现在,法律援助工作已经重新走向正常轨道。

    8月底的督查中,罗海芳发现最新案卷中18项文书一件不落,审批表上审查人员和审批人员都签署了意见,法律文书齐全。罗海芳随机抽取了几本案卷中留下的受援困难群众电话打过去,对方都表示满意。(通讯员 邱明烨 乾济萍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身陷残疾妻子三次提离婚,法援为残疾人丈夫撑起“保护伞”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田爽

    崔某因病身陷残疾不能自理,妻子却不顾夫妻情分,在得知其残疾后,以外出打工为由离家出走一直未归。崔某苦盼妻子多年,最后,却只等来妻子向法院提出的一纸离婚诉状。心灰意冷之下,崔某不再奢望妻子回心转意,回到这个家,只盼望在法律援助的帮扶之下,离婚后能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

    身陷残疾不能自理,妻子却狠心离家出走

    据悉,受援人崔某与丰某某于2005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取名崔小某。2012年崔某身体出现不适导致残疾,此时丰某某与崔某虽偶有争吵,但感情尚可,直到2016年崔某身体出现恶化,几乎不能自理。此时丰某某却扔下残疾丈夫和幼子以外出打工为由,离家出走,杳无音讯。

    在此期间,丰某某没有往家里寄过一分钱,也没有抚养过儿子崔小某。受援人崔某为抚养儿子崔小某长大成人及照顾整个家庭倾尽了诸多心血、付出了较多义务。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独立抚养崔小某,遂由其80多岁的母亲及兄妹共同照料。“虽然我残疾了,但我仍期望着能够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父爱。”崔某说。

    残疾丈夫苦盼多年,只等来一纸离婚诉状

    丰某某先后在2019年2月份、2019年10月份以感情不和为由向广饶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崔某认为孩子年龄尚小,不能没有母亲,一直试图挽回感情,遂没有参加庭审,但是丰某某离婚意志坚决,在两次离婚诉讼失败后又在2020年6月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

    此时,崔某已经心灰意冷,觉得总是拖着也没有用,自己应该要正面面对。但是因为身体原因自己无法出庭应诉,遂委托其妹妹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看看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法援撑起“保护伞”,助其争得子女抚养权

    2020年7月20日,崔某的妹妹代崔某向广饶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广饶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了崔某的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报请主任审批后立即指派山东良远律师事务所李玉蕾律师,为丰某某起诉崔某离婚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了解到受援人崔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7月21日上午,广饶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驱车一个多小时到达崔某家中,与崔某详细沟通后,耐心的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因为崔某多次向承办律师诉说对双方的婚姻已经不抱希望,但是儿子崔小某是其一手抚养长大的,希望崔小某的抚养权能归自己。而且本案开庭时间就定在2020年7月22日,时间非常紧迫。所以,承办律师在拿到委托手续后第一时间联系办案法官,确定阅卷时间并根据案卷情况再结合当事人诉求,协助当事人准备开庭证据。

    2020年7月22日开庭时,法院认可承办律师提交的证据,遂判决:丰某某与崔某离婚,崔小某抚养权归崔某,丰某某需按月支付抚养费。

    “崔某虽身陷残疾,但作为一位父亲,却渴望给自己孩子一份完整的父爱,我们很感动,所以愿意尽力去帮他达成夙愿。在生活里,有一部分人因为遗传或伤病而导致残疾,虽然我们无法对他们的伤痛感同身受,但我们可以在他们需要帮助之时伸出援助之手,尽一份绵薄之力,为他们撑起维权的‘保护伞’。”承办律师李玉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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