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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拆迁补偿协议可诉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楚总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3-07 11:00:11

  一、集体用地上拆迁补偿协议可诉吗

  根据在我国有关法规的要求,集体土地征收赔偿计划方案是由征缴人制订的,依法定条件准许后,由县级以上地点政府给予公示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我国征收土地的,按照法定条件准许后,由县级以上地点政府给予公示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拟申请办理征收土地的,理应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并将征缴范畴、土地资源现况、征缴目地、赔偿规范、按置方法和社保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属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畴内公示最少三十日,征求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以及组员、村委会和别的利害关系人的建议。

  大部分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机构人员觉得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不符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明文规定的,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理应机构举办听证会程序,并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规范和听证会程序状况改动计划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应该在公示要求期内,持房产产权证明原材料申请办理赔偿备案。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理应机构相关部门计算并贯彻落实相关花费,确保全额及时,与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就赔偿、按置等签署协议;某些的确无法达成共识的,理应在申请办理征收土地时属实表明。

  有关项目前期进行后,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即可申请办理征收土地。

 集体土地上拆迁补偿协议可诉吗 

  二、拆迁补偿协议遗失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方、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本地动迁管理方法单位各持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领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是有二份,拆迁方哪有归档,可以到拆迁方处打印一份,请拆人加盖其公司章一样具备合理合法法律效力。这儿的拆迁方并不是指本人,反而是承担动迁与被拆迁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一个企业。与此同时去动迁单位补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情况下,还必须保证下列的材料:

  1、补领申请办理证明文件;

  2、登报公示、具结书;

  3、企业给予企业营业执照、本人给予身份证件;

  4、备案机关单位觉得必需的其他文件。

  三、签署房屋拆迁赔偿协议书的常见问题有什么

  1、核查签署合同的核心是不是合理合法大家签署拆迁协议的一定如果拆迁方,具备主体资格,不然合同书的签署会由于行为主体不确立、行为主体沒有担负责任的实力而面对没法执行的风险性。例如动迁总指挥部、动迁公司办公室之类的组织,不是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法律主体的,动迁一完毕就撤了,找都找不到,更不要说之后执行的问题了。

  2、 合同书的关键条文內容要确立许多被拆迁人全是第一次经历动迁,在合同书关键点理应如何承诺沒有工作经验,常常签署的合同书信息不确立,造成之后的执行的历程中存有不便。拆迁协议里较为关键务必确定的主要内容有:

  (1)赔偿款的总额度及各类赔偿內容的实际清单,假如存有厂房出租的状况,这一各类赔偿內容的实际清单就至关重要,这牵涉到彼此之后切分动迁赔偿款的市场份额明确。

  (2)赔偿款的付款時间及付款方式。

  (3)拆迁安置房、按置土地资源的范围及具体地址、土地用途由于地理环境决策了农田的区位优势使用价值,土地用途是住房、工业生产或是商业服务也同时决策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假如彼此在协议中并没有清晰的承诺,在具体执行中非常容易产生矛盾。

  (4)假如签署合同补充协议,赔偿协议上的內容务必合理合法,与主合同文本不矛盾,假如对担保合同有重要修改,须确立承诺以赔偿协议承诺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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