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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镇政府村委会)危房改造补贴审批程序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赫向阳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6-29 13:00:01

危房改造政策及其危房改造补贴申审批程序如下所示

第一步:本人自行提交申请。合乎危房改造标准的家中,由房主自行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明确提出申请书,报告书的信息须包含家庭住址、家庭人口、目前房屋面积和构造、危楼现状以及导致危楼的缘故(注:人为因素产生的因素不享有补贴),家庭困难水平(属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残废五保家中须注明)。筹建住宅的总面积、构造(注:正常情况下,家庭人口低于三人的不超40平方米,三人以上的不超60平方米,房屋图纸须按此规定设计方案)。(

提交申请办理的与此同时,须给予:(1)户口簿及房主身份证复印,并带正本核查。属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残废、五保户的,须出示残疾人证、乡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的影印件,并带正本核查;(2)和更新改造前的危楼相片一张;(3)房子设计计划方案,包含平面设计图、cad平面图及门窗表等,须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总面积。

当然村屯一级危楼超出10户之上的正常情况下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基本建设,以当然村屯的为名提交申请。

第二步:团体评定。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民的申报后,举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开展评议,商议是不是属补贴目标,并进行公示公告15天;经评价觉得合乎补贴目标标准,且公示公告情况属实的,填好《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或《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凡属新创建房子的,还需要签署房子改造及新建房屋拆除协议书,一并汇报镇政府。对经评定或公示公告存有质疑、经核查不符补贴目标标准的,要及时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第三步:入户口审批。镇政府收到村民委员会递交的农民申报资料后,组织人员开展入户口审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满足条件的,镇政府将资料退还所属村民委员会,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开展公示公告。

第四步:审核和公布。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收到镇里报的原材料后,开展现场核查。对合乎补贴目标标准的,给予审核,核准补贴方法及规范。对不合乎补贴目标标准的,将资料退还所属城镇,不予以审核,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小组开展张榜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包含:房主名字、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状况、家中住房情况。

第五步:工程验收。住宅完工后,由县建设局会与国家发改委、财政局、民政部门、精准脱贫等有关部门对更新改造后的住宅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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