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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划子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安安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1-06-29 09:45:08

一、简略

上诉人XX不服气被告XX人民政府(下称XX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征收房屋决策一案,于2019年7月1日向该院提到起诉。该院于2019年7月2日立案侦查,依规向被告XX市人民政府送到了起诉状团本及应诉通知单。上诉人XX及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刘可心刑事辩护律师,被告XX市人民政府的责任人出庭参与起诉。此案已经案件审理结束。裁定以下:确定松滋市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20日做出的《松滋市划子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违反规定。

 

二、刘可心刑事辩护律师诉称

刘可心刑事辩护律师诉称,XX市人民政府做出《XX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下称征缴决策),并于2019年1月20日就该征缴决策给予公示。上诉人房子坐落于征缴范畴内。刘可心刑事辩护律师觉得:1.该征缴决策发布时,此次征缴未执行经省部级之上市人民政府审核的程序流程,比较严重违反规定。因为该征缴决策涉及到集体用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子的征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要求,被告就涉及到集体用地上征收房屋时理应执行请示省部级之上市人民政府准许的外置办理手续,并理应在省部级市人民政府准许后公布征缴公示,此案中被告未执行审核办理手续立即做出征缴决策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2.该征缴决策违背《循环经济促进法》,在不可以明确是根据集体利益征缴状况下,被告不可征缴上诉人房子。3.该征缴决策违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补规章)第九条(有关合乎整体规划而且整体规划理应征询建议科学分析论证)的要求。4.该征缴决策违背征补规章第十条的要求,《XX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下称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未机构相关部门开展论述并给予发布,征询群众建议,且该计划方案內容不具备合理化、合理合法。该计划方案中有关“合理安装 总面积”、赔偿规范、赔偿范畴等相关内容的明确均存有沒有法律规定或违背法律法规的状况。5.该征缴决策做出前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未确立是不是经政府部门常务会探讨决策。6.该征缴决策违背征补规章第十二条第二款有关征收补偿花费全额及时、专用存款账户储存、专款专用的要求。7.资产评估机构的选中违反规定。要求:1.依规确定XX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20做出的征缴决策违反规定并给予撤消;2.此案上诉费用由被告担负。

 

上诉人在法定时限内递交了以下直接证据(下列均为影印件):

直接证据1.房产证、本人房产买卖协议书;

直接证据2.征缴决策;

直接证据3.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立交桥小区房子评审結果公示公告;

直接证据1-3拟证实上诉人户下有坐落于征缴范畴内的房地产,与此次征缴有利益关系,此次征收房屋涉及到集体用地和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上诉人被征房子不会有年久难题,不可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范畴。上诉人房子户下是2个房地产,被告并沒有执行调研摸排备案程序流程,做出征缴决策的程序流程违反规定。

直接证据4.XX市发展趋势和改革创新局《关于XX申请“大桥社区棚户区改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函》;

直接证据5.XX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八宝镇大桥社区张传新要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回复》;

直接证据6.XX市环保局《关于XX申请公开松滋市八宝镇大桥社区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环评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函》;

 

直接证据4-6,拟证实被告执行此次征收房屋并不是根据集体利益且与相对应回应存有互相分歧,此次征缴不合理合法。之上政府部门信息公示回应的內容表明被告具体征缴的实际项目建设并不统一。

三、被告XX市人民政府论文答辩称

1.被论文答辩人XX对于论文答辩人2019年1月20日做出的征缴决策提到行政诉讼法,被论文答辩人的起诉法律主体不适感格。2.论文答辩人的征缴决策是依规做出的,依规理应给予维护保养。论文答辩人依据XX市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大会明确的2019年市人民政府10项重特大民生实事新项目的第一项而做出的征缴决策,决策的做出是为了更好地回复XX河两岸人民人民群众的关心,改进旧城区广大群众定居自然环境,提高旧城区交通条件,与此同时对一江海峡两岸推行生态环境治理、堤岸整治。决策征缴的范畴在整体规划的红杠之内,合乎《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规定。3.论文答辩人做出征缴决策的程序流程合理合法。XX市人民政府专业创立“XX划子嘴棚户区拆迁总指挥部”,该总指挥部于2018年11月8日公布《关于实施划子嘴棚户区改造有关事项通告》。按照征补规章第十条拟订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并机构相关部门对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数次论述,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了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征求意见),在拟征缴范畴内贴到,征询建议一个月。该征求意见发布后,各小区举办住户意味着交流会,搜集书面形式建议,并依据群众建议对计划方案开展了改动。总指挥部授权委托湖北省XX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新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并依据风险评价汇报和群众建议,棚户区改造总指挥部改动进行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讨论稿),2019年1月18日,棚户区改造总指挥部将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汇报松滋市政府部门。XX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18日举办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专题调研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经决议根据后下发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的审批,并于2019年1月20日公布征缴决策。4.被论文答辩人诉称征缴前未与其说商议选中资产评估机构、征收补偿花费未全额及时等难题均不确凿。

 

被告XX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递交了以下直接证据(下列均为影印件):

直接证据1.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各一份;拟证实XX为XX人民政府省长。

直接证据2.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拟证实被告的法律主体。

直接证据3.征收房屋摸排调研申请表;拟证实XX并不是此案适格行为主体。

直接证据4.资产评估机构挑选征询建议归纳、资产评估机构公示公告、XX自己资产评估机构挑选征求意见表;拟证实待动迁房子价格评估组织并不是被告特定。

 

直接证据5.待动迁房子部分相片;拟证实待动迁房子外型及下设情况。

直接证据6.XX市划子嘴棚户区改造地区房子部分原状相片;拟证实涉案人员旧村改造房子情况。

直接证据7.XX市六届人三次大会公示;拟证实涉案人员棚户区拆迁为市重特大民生工程事宜。

直接证据8.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公示公告相片;拟证实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公示公告的客观事实。

 

直接证据9.立交桥小区征询建议具体描述;拟证实征缴涉及小区就安置补偿征询了待被拆迁人的建议。

直接证据10.湖北省XX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汇报;拟证实棚户区拆迁新项目合理合法、合理化、可行性分析,风险控制性较小,为低级别风险性,整体风险性可控性。

直接证据11.有关XX市划子嘴棚户区拆迁新项目征收补偿花费的证实;拟证实房子征收补偿资产早已及时,专用存款账户储存,专款专用。

直接证据12.2019年1月19日XX市人民政府常务委员会议记录;拟证实征缴决策是根据XX市人民政府常务会探讨决策的。

 

下列是被告松滋市政府部门庭前填补递交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13.《个人房屋买卖协议》及XX土地使用权证;拟证实涉案人员房子备案在XX户下,上诉人行为主体不适感格。

直接证据14.《关于划子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会议纪要》;拟证实XX市委市政府举办有关划子嘴棚户区拆迁工作中的工作会议,明确了划子嘴棚户区拆迁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意见。

直接证据15.《关于实施划子嘴棚户区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拟证实上诉人房子在此次征缴范畴内,被告在做出征缴决策前已告之有关企业和本人,充足确保了上诉人的自主权。

 

直接证据16.《关于公布<XX市划子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拟证实被告于2018年12月4日将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征求意见)发布,并普遍征询群众的建议。

直接证据17.《XX市政府关于实施XX市划子嘴棚户区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和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拟证实房子征收补偿安装 计划方案经松滋市政府部门第二十三次大会决议根据,被告审批愿意该计划方案。

 

直接证据18.《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拟证实XX市划子嘴棚户区拆迁新项目在2016年1月14日松滋市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根据的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之列,合乎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规划。

直接证据19.《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证实XX市划子嘴棚户区拆迁新项目在《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之内,合乎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

 

四、彼此对直接证据开展质证

经开庭审理质证,被告对上诉人递交的直接证据质证意见以下:直接证据1-3,被告在摸排调研时,上诉人沒有提供自身的房屋所有权证,仅给予了备案在XX户下的房产证,并且上诉人在问卷调查表中也认同其有很多的违法建筑。有关房产买卖协议书,认同其真实有效,确认这幢房子仍然备案在XX户下,与此案上诉人不相干。征缴决策并不涉及到集体用地上房子的征缴。对立交桥小区房子评审結果公示公告的三性情况属实。三组直接证据没法做到证实目地。直接证据4真实有效、合理合法情况属实,关联性有质疑,不可以做到证实目地。直接证据5真实有效、合理合法情况属实,关联性有质疑,证实被告做出征缴决策合乎法定条件。直接证据6,真实有效、合理合法情况属实,关联性有质疑,证实被告做出征缴决策是为了更好地老城区更新改造,为了更好地改进老城区交通出行和定居自然环境。

 

上诉人对被告递交的直接证据质证意见以下:

直接证据1、2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关联性情况属实。

直接证据3真实有效不认同,该证据的签名并不是上诉人自己签定的,合理合法、关联性均不认同。此案中上诉人的涉案人员房子涉及到2个所有权资格证书,一个是上诉人自己,另一个是上诉人根据选购获得的,也就是XX的,该摸排问卷调查表,只备案了上诉人选购的这套房子的状况,并沒有备案上诉人户下另一个房子的状况,因而被告并沒有执行对房子的所有权,区位优势、总面积等状况开展调研并将调查报告发布的程序流程。

 

 

直接证据4中资产评估机构挑选征询建议归纳的真实有效认同,但合理合法、关联性不认同,依据该证据所显示相关内容,资产评估机构挑选沒有做到合理合法占比。对资产评估机构公示公告,被告沒有正本,真实有效、证实目地和关联性均不认同。该证据与上述情况建议归纳选举票占比未做到三分之二之上。对征求意见表,被告沒有正本,真实有效、合理合法、证实目地不认同。被告在沒有做出征缴决策明确征缴范畴的状况下,不具有让上诉人及其普通百姓挑选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和必要条件。该资产评估机构的挑选程序流程是违反规定的。

 

直接证据5、6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关联性未予认同,该证据沒有初始媒介,真实有效没法核查,该证据是不是拍攝的待拆房子的状况没办法证明,证实目地未予认同。为了更好地老城区更新改造基本建设的必须,征缴房子的,理应达到危楼集中化或是基础设施建设落伍的规范,此案中被告未提交相对应的文档,单单从被告递交的相片没办法证明合乎以上规定。

 

 

直接证据7并不是正本,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和证实目地不认同。该公示与此案不相干,仍未确立哪一个棚户区改造新项目,且政府部门应依法执政,办理手续齐备,不可以喊着惠民工程的旗帜,夺走普通百姓的合法权利。假如此案真的是棚户区改造的状况下,理应有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的项目立项,可是此案中依据庭前上诉人的信息公示证据调查,事实上并沒有主管机构的项目立项。

 

直接证据8真实有效认同,合理合法、关联性不认同。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的內容,此次征收房屋涉及到集体用地上征收房屋,因而,对集体用地上征收房屋,被告应执行省部级之上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该证据不可以证实被告在执行此次征收房屋全过程中存有合理合法。对征求意见,未给予初始媒介,对真实有效不认同,內容没法明确,对其关联性和证实目地不认同。该征求意见沒有贴到的時间或视頻材料或贴到工作人员的名册,没法分辨其是不是达到30天征询建议的限期。该建议稿沒有政府部门机构相关部门论述的全过程,该程序流程是违反规定的。

 

直接证据9真实有效认同,证实目地和关联性不认同。上诉人做为被征缴人仍未参加征询建议的讨论和大会,此次征收房屋征询建议程序流程违反规定。该內容显示,棚户区改造范畴内包含全民所有的农村宅基地和责任田,棚户区拆迁涉及到集体用地征缴的,要依照我国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搞好土地资源征收补偿安装 等项目前期。被告在沒有获得省部级之上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准许文档的状况下,不具有对集体用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主体,被告做出的征收房屋决策违反规定。被告对上诉人房子测绘工程的日期在做出征收房屋决策前,沒有执行评定程序流程的法律规定。该证据沒有到户征询建议或是是有关工作员的走访记录及有关工作员的工作日志或是是所有视频材料的状况下,不可以证实被告在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征询建议期内具体执行了征询群众建议的程序流程。

 

直接证据10真实有效情况属实,合理合法不认同,该证据未给予相对应的从业此次风险评价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其参加此次征缴评定的风险评价工作人员及有关程序流程。证实目地不认同,该分析报告缺乏对于不稳定要素的应急解决对策的应急方案,不是详细的风险测评,不可以做为被告做出征缴决策程序流程合理合法的根据。

 

直接证据11真实有效认同,证实目地及关联性不认同。针对征缴的账款应予以公布公示公告,该证据仅说明被告银行开户,针对账款是不是及时不可以给予证实。

直接证据12真实有效情况属实,合理合法和证实目地不认同。针对棚户区拆迁新项目的论述,应执行相对应的论述程序流程,此次征缴中被告没经执行相对应程序流程状况下做出征缴决策,且此次征缴中确立说明涉及到集体用地上征收房屋,在没经省部级之上政府部门准许状况下做出此次征缴决策,程序流程违反规定。该会议记录是对于安置补偿计划方案的探讨,并不是对于征缴决策的常务会探讨决策,该证据证实被告沒有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征缴,应予以撤消。

 

直接证据13真实有效认同,证实目地不认同,该证据反证上诉人早已根据房产买卖方法得到XX户下房屋产权,因而上诉人归属于本房子具体任何人,上诉人具备法律主体。

直接证据14真实有效认同,证实目地不认同。被告就棚户区拆迁举办了有关大会,但不可以证实其开展了早期调研及其是不是合乎棚户区拆迁的有关程序流程。该会议记录只有表明即将在涉案人员规划区开展棚户区拆迁工作中,但被告仍未开展实际的项目立项,该会议记录与此案做出征收房屋决策无立即关系。

 

直接证据15真实有效认同,合理合法、关联性及证实目地不认同。该证据仅说明被告制订了该通知,不可以证实是不是执行了贴到及是不是征询被征缴人的建议。

直接证据16真实有效认同,对证实目地及关联性不认同。仅说明被告制订了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征询建议的状况,不可以证实政府部门机构有关部门历经了论述的全过程,不可以证实被告执行了30天告之限期的程序流程。

 

直接证据17真实有效认同,证实目地及合理合法不认同。此次征缴涉及到集体用地上征收房屋,被告仅执行XX市人民政府开展审批的程序流程,该程序流程存有违反规定。该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所明确的赔偿安装 规范,比较严重违背了赔偿安装 规章明确的赔偿规范。与此同时上诉人房子涉及到住改非,应按房子具体主要用途开展赔偿。因而,该安装 计划方案自身不会有合理合法,对证实目地不认同。

 

直接证据18真实有效没法确定,沒有相对应单位的盖公章及确定。关联性不认同,该证据仍未涉及到此次征收房屋的相关内容。XX市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这一总体规划,它仅仅被告在征缴全过程之中理应具有的整体规划有关的阶段之一并并不是所有阶段。与此同时还包含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牵涉到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基本建设的老城区更新改造基本建设的,理应列入市县市级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不可以做为被告做出征缴决策合理合法的根据。

 

直接证据19真实有效不认同,沒有出示企业的盖公章。即便有整体规划,也仅仅有在其中一个阶段,缺乏别的整体规划,而且沒有论证过程。直接证据13-19上诉人庭前沒有接到,不符被告质证的规定,不可以做为合理直接证据应用。

 

 

五、人民法院觉得

本院认为,根据征补规章第四条第一款“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承担主管机关的征收房屋与赔偿工作中”的要求,被告XX市人民政府依规承担其行政区内的征收房屋与赔偿工作中,具备做出征收房屋决策的法律规定权力。上诉人递交了坐落于该征缴范畴内的房子不动产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证,其有权利提到此案的起诉。此案是上诉人对于被告XX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征缴决策提到的起诉,其诉请是规定依规撤消征缴决策,故此案仅对征缴决策的合理合法及是不是应予以撤消难题开展核查。上诉人所诉被征缴房子的评定和赔偿价钱难题,系征缴决策做出后征收补偿全过程中涉及到的难题,不属于此案案件审理范畴。依据开庭审理查清的客观事实,涉案人员征缴决策合理合法难题集中化在:一、征缴决策是不是涉及到征缴集体用地;二、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是不是开展了论述、公示公告、改动;三、征缴决策是不是合乎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规划、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及其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即“四整体规划一方案”。

 

一、有关征缴决策是不是涉及到征缴集体用地的难题。依据征补规章第一条要求,为了更好地标准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与赔偿主题活动,维护保养集体利益,确保被征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利,制订本规章。之上要求能够看得出,征补规章仅涉及到对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的有关要求。此案中,集体用地上房子的赔偿应在征缴集体用地的程序流程中开展。从被告递交的直接证据看来,其于举证期限内仅递交了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公示公告的相片,融合其于庭前递交的有关直接证据,能够看得出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中包括有对集体用地上房子开展征收补偿的有关描述。从征缴决策的內容看来,尽管沒有征缴集体用地的有关描述,但被告递交的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中,却将征缴集体用地时理应赔偿的內容列入进去,不符征补规章的有关要求。

 

二、有关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是不是开展了论述、公示公告、改动的难题。征补规章第十条要求“征收房屋单位拟订征收补偿计划方案,报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理应机构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开展论述并给予发布,征询群众建议。征询建议不可低于30日。”第十一条要求“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理应将征询建议状况和依据群众建议改动的状况立即发布。因老城区改造必须征缴房子,大部分被征缴人觉得征收补偿计划方案不符本规章要求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理应机构由被征缴人与群众意味着参与的听证制度,并依据听证制度状况改动计划方案。”此案中,被告尽管质证证实其对征补计划方案及征求意见开展了贴到公示公告,对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公布征询了建议,不会有大部分被征缴人不同意赔偿计划方案的情况,但其未提交有关征询建议不少于30天及其对赔偿计划方案机构相关部门开展了论述的直接证据,程序流程上存有缺陷。

 

三、有关征缴决策是不是合乎“四整体规划一方案”的难题。征补规章第九条要求“按照本规章第八条要求,须经征缴房子的各类基本建设主题活动,理应合乎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规划、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基本建设、老城区改造,理应列入市、县市级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规划、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理应普遍征询广大群众建议,历经科学分析论证。”此案涉及划子嘴棚户区拆迁是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家庭条件,改进市区交通条件和环境整治,具备显著的公益性特性,理应合乎“四整体规划一方案”的规定。从被告所递交的直接证据看来,其递交了XX市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大会公示,明确了XX市棚户区拆迁为2019年XX市人民政府重特大民生实事新项目之一,能够证实于2019年运行的划子嘴棚户区拆迁新项目合乎社会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年度工作计划。被告尽管向该院递交了《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可是该证据递交时早已超出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且未向该院递交专项规划,应担负贷款逾期质证和质证不可以的法律依据。

六、裁定以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要求,裁定以下:

确定XX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20日做出的《XX市划子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违反规定。

注:之上裁判文书均来源于我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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