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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错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1 01:46:09

我们常会听到有人说“我是XXX公司的法人”的错误说法,因为他们混淆了“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法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术语。

法人,不是“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是人格化了的“人”,即拟制的人,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是“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法律赋予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独特的地位和权力,同时也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是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2、股东抽逃出资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协助行为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破产程序中,公司在特定时间内不合理实施显著减少公司财产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如果公司董事、经理同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公司对于该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有权行使利益“归入权”。

二、行政责任

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形,法定代表人明知上述行为的,属于主观上有过错,法院可以直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罚款的处罚,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公司某些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在刑法上,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对公司判处罚金,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即通常所称的“双罚制度”。常见的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

由于公司经营所涉事项广泛而复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履行职责,如果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懂,很容易被公司牵涉到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之中。所以法定代表人要敬畏法律,树立风险意识;敬畏职权,谨慎签发文件,避免公司和个人遭遇法律风险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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