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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府前街律师所地址,电视钉子钉墙上怎么钉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9 21:02:07

新华社济南10月15日电 题:智能电视里的“钉子户”,咋拔?——《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实施首月追踪

新华社记者陈灏、陈国峰

10月13日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制定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实施满1个月。该规范对困扰广大消费者多时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进行了限制,其中包括明确要求厂商在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的服务内容、开机广告不能超过30秒且要有明确的关闭提示信息等内容。

但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扰”人问题并未明显改善,部分厂商未按规范执行,有的厂商整改“走过场”,还有品牌通过系统升级新增开机广告。

规范虽来,广告未走

记者发现,当前市场上多数品牌智能电视开机广告设置实际情况离规范要求仍有较大距离。

——广告仍多且无法关闭。山东济宁市民仲先生最近以4000元买了一台小米电视,每次开机后均须看完广告才能开机,令他苦恼。

记者在电商平台上联系了小米、熊猫、TCL、康佳、先锋、PPTV等品牌的客服人员,他们均表示产品有开机广告且无法关闭。

——旧机升级增广告。记者5年前购置的长虹某型电视此前并没有开机广告。最近记者发现电视开机后会出现15秒商业广告,广告结束后才正式开机且在播放过程中无法关闭,系统设置里也没有关闭广告选项。长虹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旧电视进行系统升级后就会出现广告。

——关闭开机广告麻烦多。记者发现,长虹电视用户若想取消开机广告,需打电话给客服人员,告知电视型号和MAC地址,由厂商远程关闭;据创维客服人员介绍,该品牌部分产品的开机广告无法由消费者直接操作关闭。

——销售环节存在隐瞒或误导。记者在多家线下门店咨询时,少有品牌销售人员主动如实告知开机广告情况。在山东济南国美电器府前街店的TCL销售专区,销售人员称TCL电视没有开机广告,并现场开机进行演示。但记者注意到,演示电视并未接入互联网。该品牌在电商平台上的客服人员明确告诉记者,TCL相关产品“有开机广告”。

仲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网上选购创维、TCL、小米等品牌智能电视时发现,有的品牌官方页面上有开机广告提示,但大多字体很小、位置隐蔽,且多未按规范要求标注广告时长、能否关闭或跳过等信息。

开机广告咋成“钉子户”?

专家表示,相关规范未能如消费者所愿迅速改变开机广告混乱现状有多方面原因。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业务对企业利润影响巨大。多名业内人士表示,开机广告带来的收入对企业开拓利润增长新渠道至关重要。奥维互娱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系统层广告投放的收入达到23.7亿元,其中创维、海信、长虹、康佳、TCL等国产五大厂商的系统层广告投放收入为11亿元,占据46%的份额。某智能电视厂商公布的数据显示,其开机广告收入曾达170万元/天。

近年来国产电视领域竞争激烈,开机广告、会员业务等更是成为一些互联网电视品牌的重要财源。创维集团数据显示,开机广告等互联网增值业务是创维总体业绩良好的强劲动力。TCL财报数据显示,旗下互联网电视运营子公司雷鸟科技上半年增值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6.5%。

记者还发现,部分品牌电视能“强迫”消费者观看开机广告,成为其扩大广告收入的“卖点”。“电视节目插播广告时你还可以换台,但是开机广告你必须看完。”一家广告代理商告诉记者,当前不少广告业者都认为家庭大屏媒体广告的优势就是“强制收视”“到达率高”。

规范对相关企业约束力有限。依该规范规定,其内容适用于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网络视听(OTT)分会成员单位,其他厂商等可参考执行。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臧雷表示,该规范是一种团体标准,属于行业内的规范,仅对行业内签署遵守的单位有一定效力,不能约束该团体外的未签署单位。而且该规范中并未对违反相关规范者应承担何种责任进行规定,据此行业协会对成员企业的约束也就比较乏力。而且该规范也不能作为强制性执法依据,在支持消费者合法维权领域的作用比较有限。

想要电视“价格公道没广告”相关规范应“长出牙齿”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国外电视品牌明确表示不设开机广告,但在价格上明显高于国产品牌。记者从多家智能电视商家处得知,某韩国品牌产品普遍没有广告,开机只需要3秒时间。但该品牌产品价格在优惠后依然高于多数国产电视品牌同类产品。

“厂商有权在系统中置入开机广告,但必须尊重消费者的选择。”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坚勇告诉记者,当前多数国产电视厂商将开机广告作为重要利润增长点,以此贴补不断下降的整机价格。

但记者发现,某知名国产品牌的智能电视价格实惠、不带广告。该知名品牌一款4K电视售价为2399元,在同等规格和配置的国产电视中属于中下水平,且并不带开机广告,开机只要十几秒。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张博文律师也认为,电视开机广告不告知、难关闭,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并违反《广告法》,但是要真正让相关企业感受到法律和行业规范的“牙齿”仍非易事。

他建议,对企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推“开机广告”的行为,消费者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可考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显著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建议,主管部门可参考行业规范,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出台强制性规范,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直接执法依据,更有力地约束规范相关企业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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