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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人民法院,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8 02:38:06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波 实习生 崔月 通讯员 郭文涛 马鑫龙

10月27日,封丘县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在检察官、村干部的监督及见证下,顺利对王村乡某村一涉案土地进行了强制腾空。

早上8:30分, 3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5个小组,按照预案快速到达执行现场。各小组按照分工计划迅速有序开展工作。被执行人刘某某以家中有事为由拒不到达现场,通过承办人电话与被执行人联系,理清利害关系,刘某某主动派人派车配合法院工作。

据了解,原告刘某等12人与被告刘某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先后经封丘法院一审和新乡市中院二审后,被告刘某某拒绝履行清除涉案土地附属设施及硬化物并交付原告的生效法律判决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封丘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干警依法对刘某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多次做释法明理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严重后果,要求刘某某限期将土地腾空,并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刘某某仍拒不履行。封丘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空地面附属设施的措施。为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封丘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由专委肖政担任组长,执行局长马恒伟任副组长,到达现场全程参与强制执行工作。

由于土地上的物品较多,经过三天的(10月27日-29日)紧张作业,顺利将土地上的物品腾空交付申请人,整个执行现场紧张有序,有效维护了生效司法判决的权威。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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