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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死亡的认定,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了司机赔钱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10:01:09

近日,我的一个当事人夜晚驾车正常行驶,在通过一个红绿灯路口时,不慎撞倒两位推着三轮车的老人,致两位两人当场身亡。当事人惊慌失措,急切地向我电话咨询,不知道自己闯的这场大祸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又需要支付多少经济赔偿?

驾驶员告诉我,当时他是正常通过路口,由于夜晚光线不佳,未观察到过路的老人,也就是说,两位两人当时是在闯红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先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划分相对来说比较严格,驾驶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及时驾驶人没有任何过错,驾驶人都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

在这次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是正常行驶,被撞老人在红灯状态下通过人行道,初步判断,行人有过错。那么机动车是不是没有一点过错呢?

据了解,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虽然没有超速,但也没有减速动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本案中,机动车虽然是按照绿灯行驶,拥有路权,但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现场监控录像,在通过人行道时,车辆没有减速动作,虽然当时车速为40码, 没有超速,但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且,夜晚光线不好、驾驶人比较疲劳,驾驶人更加应该谨慎,在通过路口时应当减速,所以机动车一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未发现行人也未减速,导致两位两人被撞身亡的惨剧发生,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呢?

事故已过10天,尸检报告已完成并经过双方认可,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尚未作出,事故责任还未最终明晰。但可以确定的是,机动车一方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且由于存在一定过错,承担的比例可以预见会超过10%,甚至会达到50%左右。

如果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那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李义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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