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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已结案但是没有赔付,交通事故私了还能出责任认定书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3 07:07:08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是私了,要看具体情况。民事责任。双方自愿就处理结果达成共识。这个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处理完了责任也就没了。如果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当事人无权结案,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另外交通事故后期有没有责任要看情况,对于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当事人无权结案。国家机关查明后,仍可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如果双方达成的协议是自愿的,没有明显的不公平,事后是不能反悔的。但如果因为当时无法预料的损害而事后才发现,则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责任。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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