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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找刑事律师地址电话,2021云南基层法律工作者考试公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1 02:57:04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召开

图文直播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云南省司法厅的领导向媒体和公众介绍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是: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负责人)李剑岗。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司法厅赵祖平副厅长发布新闻;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同志发布新闻。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召开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赵祖平发布新闻

赵祖平: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在这里与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见面,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就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变化情况和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相关变化情况

一是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云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调整为90个县(市、区)。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政策要求,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与2021年客观题考试政策相比,云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县(市、区)由87个增加到90个,其中增加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放宽地方,分别为:昆明市东川区、曲靖市会泽县和宣威市。

二是对法学类专业的认定与变化。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及《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法学类”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法学类”,其学科代码为0301,具体包括8个专业,分别为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其中,纪检监察专业为今年新增专业。学科代码为0302-0306的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和公安学类下的所有专业,都不符合“法学类”专业要求。

三是今年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将出现批量应届毕业人适用的“新人新办法”情形。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执行《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新人”主要是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

第一,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应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军队院校2022年、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第二,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2022年毕业人员,以及普通高等学校的非法学类专业2022年、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后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且户籍地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不得报考。

第四,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的非法学类专业2022年、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且户籍地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在取得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后,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才能报考。

四是关于学位证书报名材料要求的变化。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司法部2022年第4号公告,对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应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其中,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五是关于云南省考区调整设置的变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为方便本地考生就近参考,减少考生流动防疫风险,减轻考生考试经济负担,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除怒江州、迪庆州不设置考区外,其余14个州、市均设置客观题、主观题机考考区,其中:怒江州考生并入大理考区参考,迪庆州考生并入丽江考区参考。主观题纸笔化答题考试考点集中设置在昆明市,容纳全省选择纸笔答题考试方式的考生。与2021年相比,全省主观题考试新增丽江、普洱、临沧、楚雄、文山、西双版纳6个机考考区。

二、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热点关注问题政策解读

一是取得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取得辅修法学类专业双学位的,能否报考。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等规定,分为两种情形:第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位后,再取得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历学位的,取得的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历学位能在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学信网)进行查询并进行学历认证,符合“法学类”专业的报考要求。第二,取得法学双学位的,对于法学类专业为主修专业的,取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符合“法学类”专业的报考要求;对法学类专业为辅修专业的,其辅修的法学类专业学历学位不能在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学信网)查询或认证,不符合“法学类”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是对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与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答复意见,“从事法律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关于“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实践中一般不作实质性要求。

三是关于党校学历问题。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可以报名。但党校函授毕业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可以报名。也就是说,党校学历如果能经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和认证的,可以报名;如不能经学信网查询和认证的,则不符合报名条件。

四是关于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的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直接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是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类别。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类。其中,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颁发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俗讲就是:报名学历条件和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标准的颁发A证;享受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但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线的颁发B证;报名学历条件和考试成绩有其中一项,或两项均享受放宽的颁发C证。

六是关于已取得C证人员能否再报考A证的问题。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重新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以申请授予A类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已取得的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证书自作出授予新的法律职业资格决定之日起自动失效。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B类和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今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基本情况

一是考试科目和时间。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一天,每卷3小时,分为9月17日、18日共两个批次。云南各考区根据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混排确定考试时间和考点考场,考生根据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参加其中一个批次的考试。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考试时间4小时,定于10月16日上午开考。

二是考试费收费标准。我省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价格〔2019〕456号)规定执行,按客观题每人每卷75元,二卷共150元,主观题每人68元收取报名费。交费实行客观题、主观题二次交费。首次报名考生客观题缴费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的,再进行第二次主观题的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直接进行主观题的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

三是报名交费继续推行微信和支付宝方式。根据云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和区块链电子化票据管理的要求,2021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交费推行微信、支付宝方式,极大地方便了考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的考试报名缴费继续推行该方式,考生缴纳考试费可直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功能扫描缴费二维码完成。已缴费报名人员,可从微信“云南非税缴费收入收缴”或支付宝“云南非税收入收缴”小程序通过“个人中心——个人缴费记录——查看票据”,查看、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费电子票据。请广大考生注意,报名缴费时,因网络延时导致缴费数据未及时反馈报名系统的,在确认微信或支付宝已成功扣款的情况下,请勿重复缴费,可于次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成功情况,再行确定操作,如遇到问题及时拨打省司法厅公告发布的咨询电话。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广大应试人员注意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

一是客观题考试环节。报名人员须于6月30日18时前上传照片,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6日;考试时间为9月17日、9月18日;发布成绩时间为9月24日。

二是主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8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1日至15日;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上午;发布成绩时间为11月30日。

四、司法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属地管理,明确考区主体责任,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在本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协调下,积极发挥卫生健康、公安、网信、保密、教育等部门职能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对考试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等保障作用,务必确保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完善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做好考前人员健康筛查、防疫物资准备、考点考场设置、考试期间防护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做好有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在内地参考的国(境)外考生的数据筛查、报考审核、健康筛查等工作,确保将疫情防范在考场之外、确保考试不受疫情影响、确保考试和人员安全。

三是严密组织实施。继续按照“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司法部“十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提前筹划,积极挖掘优质机位资源,科学合理设置考区考点考场,积极协调机考配置到位、运行稳定、管理规范的考点院校。抓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发布、报名、考试实施、成绩发布等重点环节的宣传工作,不断完善应急工作预案,有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四是严肃考风考纪。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考试工作纪律,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在考试报名审核、监考、违纪查处等工作环节的执法力度和规范化水平。将继续加大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广泛宣传和严格执行力度,依法打击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纪作弊人员,切实维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平性、公正性、权威性。

五、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是认真备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以司法部出版发行的考试大纲为准。考前司法部网站会开通机考模拟演示,考生可以上网多加操作练习,提前熟悉考试方式方法。另外,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没有举办或者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希望考生不要受到误导。

二是提前候考。考前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务安全系统管理,在考点入口处或者考场门口设置安检通道,应试人员应带齐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根据考试当天天气情况、交通路况尽量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扫描二代身份证,完成现场体温检测抓拍,通过人像比对和信息核验后,有序进入考场参考。

三是诚信参考。考试期间,云南各考点将安排无线电监测车进行监测,考场内使用无线电电子设备进行探测,所有考场均有监控摄像头,对非法持有和使用无线电设备进入考场或者进行作弊的考生,一经查获,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请考生严肃认真诚信应考,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自身努力,考出优异成绩。

四是配合防疫。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当地最新防疫规定,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交通、住宿、饮食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考生考前要随时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尽量减少外出流动,做好个人防护,持续关注全国疫情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防控提示,符合接种条件的考生主动预约登记,积极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参考时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有核酸检测要求的须出具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相关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具体的详细材料我们会放到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共邮箱里,请记者朋友们下载查阅。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会后向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赵祖平副厅长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


关于“老人老办法”是否有过渡期?


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

(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负责人)

李剑岗答记者问

李剑岗: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要求具有学位证书,不设过渡期。


云南法制报记者提问:


关于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李剑岗:


申请享受放宽的,一般要求报名时具有放宽条件地方户籍,其中包含报名学历条件享受放宽,或享受分数放宽照顾。考生既可以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也可以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在主观题报名阶段申请享受放宽的,必须是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而不能够是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未申请享受放宽,待成绩出来后发现仅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这个时候要求申请放宽补录,这是不可以的。如果考生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户籍在非放宽地的,但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原因,在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前将户口迁入放宽地区的,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申请补录。学历符合报名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再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学历符合放宽报名条件,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继续申请享受放宽报考B类证书。

如果考生对报考政策有疑问,可拨打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4114067,或登录云南司法行政网、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查阅省司法厅2022年第10号公告,或电话咨询各州、市司法局考试机构。


主持人:


刚才赵祖平副厅长对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变化作了详细介绍,对考试报名过程中考生咨询较多的热点政策问题作了解读说明,对考生参考的注意事项进行了重点提醒,就2022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要求作了简要梳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觉得非常重要,今年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条件和考区调整设置方面较去年又有新的变化,放宽条件地区也作了调整,请广大考生务必特别注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很强,社会关注度高,所以希望今天参会的各位记者,全面准确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及时发布涉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宣传解读好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和相关规定,引导考生及时报名、诚信参考、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公信力,确保法治人才选拔培养科学、高效、公正、权威,为“法治云南”建设提供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保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2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云南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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