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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南省劳动合同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隔壁阿凡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1-12-21 17:43:09

文中详细介绍全新湖南劳动合同书全篇,是2011年全新湖南劳动合同书样本。

  湖南劳动合同书

  序号

  劳 动 合 同 书

  招标方(用人公司)名字:

  详细地址:

  特性: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

  承包方(员工)名字:

  性別:

  出世年月:

  住址:

  住户身份证号:

  湖南工作和社保厅印刷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对等自行.协商一致的根基上,允许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一同遵循合同规定所列条文。

  一.合同类型和限期

  第一条 甲.乙彼此挑选下列第 种方式明确本合同期限:

  (一)有一定限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规定的或合同规定所承诺的撤销标准发生时止。

  (三)以进行一定的工作中(每日任务)为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中(每日任务)过去进行时即行停止。

  在其中实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限期为 天。

  二.工作职责

  第二条 依据招标方工作中必须,承包方允许从业 职位(技术工种)工作中。经甲.乙彼此商议允许,能够变动岗位(技术工种)。

  第三条 承包方应依照业主的规定,准时进行要求的工作中总数,做到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

  三.上班时间和歇息请假

  第四条 承包方推行 施工时间制。

  (一)推行标准工时工时制度的,招标方分配承包方每日上班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星期不超过四十钟头。招标方因为工作中必须,经与公会和承包方商议后能够增加上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可超出一小时,因独特缘故必须增加上班时间的,在确保承包方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增加上班时间每日不可超出三小时,每月不可超出三十六钟头。

  (二)推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均值每日上班时间不可超出8钟头,均值每星期上班时间不可低于40钟头。

  (三)推行不按时工时制度的,上班时间和歇息请假承包方自行安置。

  第五条 招标方增加承包方上班时间的,应依规分配承包方同样時间调休或付款日夜奋战薪水。

  第六条 承包方在租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歇息.请假的支配权,招标方应肯定承包方每星期最少歇息一天。

  四.劳动防护和工作标准

  第七条 招标方应严格遵守我国和地区相关劳动防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承包方给予必需的工作标准和生产工具,不断完善生产制造生产流程,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和劳作健康安全规章制度以及规范。

  第八条 对承包方从业触碰职业病危害的工作的,招标方应按国家相关要求机构入岗前和退休时的岗位健康体检,在租期内要按时对承包方开展的职业健康体检。

  第九条 招标方有责任承担对承包方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流程技术性.工作健康安全及相关制度的教学和学习培训。

  第十条 承包方可以回绝招标方的违规指引,对招标方以及管理者轻视承包方健康安全的个人行为,有权利进行批评并向相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务报酬

  第十一条 承包方实习期的标准工资为 元/月。(使用期薪水不可少于本企业同技术工种.同职位员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承包方实习期满时,招标方应依据本部门的工资管理制度,明确承包方推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承包方的薪水由下列几一部分构成: . . . ;其规范各自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招标方的工资管理制度产生变化或承包方的岗位变化,按新的标准工资明确。

  (二)计时工资。招标方应制订科学规范的劳动定额规范,记件价格承诺为 元。

  (三)别的工资形式。实际承诺可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中确立。

  第十三条 招标方应以法定货币方式按月付款承包方薪水,发工资日为每月 日,不可侵吞或无端托欠。招标方付款承包方的薪水,应不违背国家相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 招标方分配承包方增加日上班时间,应付款不少于承包方薪水150%的薪水酬劳;分配承包方在歇息日工作中又不可以分配调休的,应付款不少于承包方薪水200%的薪水酬劳;分配承包方在法律规定请假日工作中的,应付款不少于承包方薪水300%的薪水酬劳。

  第十五条 非因承包方缘故导致招标方停产.停工.停业,未超出一个月的,招标方应按合同规定承诺的标准工资付款承包方薪水;超出一个月,未分配承包方的工作的,招标方应按不少于本地失业险规范付款承包方停产生活费用。

  第十六条 招标方分配承包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内工作中的,每一个工作中日晚班补助为 元。[page]

  第十七条 承包方依规享有年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日期内,招标方应按我国和地区有关要求的规范,或劳动合同书承诺的规范,付款承包方薪水。

  六.社保和薪资福利

  第十八条 招标方应按我国和地区相关社保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现行政策要求为承包方交纳基本上养老服务.基本医疗.下岗.工伤事故.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金本人交纳一部分,招标方可从承包方工作中代收代缴。

  双方消除.停止劳动合同书时,招标方应按相关要求为承包方申请办理社保相关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生病或非因工受伤的诊疗工资待遇依照國家和地区相关现行政策要求实行。

  第二十条 承包方工伤待遇按我国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实行。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在怀孕期间.预产期.哺乳期间等各种工资待遇,按我国和地区相关生育险现行政策要求实行。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方为承包方给予下列薪资福利:

  1.

  2.

  3.

  七.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招标方依规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应向承包方公示公告。

  第二十四条 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招标方拟定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每日任务,提升专业技能,实行工作健康安全技术规范,遵循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违背工作纪律,招标方可根据本企业管理制度,给与对应的行政处理.纪律处分.经济发展惩罚等,直到消除合同规定。

  八.劳动合同书的变动.消除.停止.续签

  第二十六条 签订合同规定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点转变,导致合同规定没法执行的,经双方商议允许,能够变动合同规定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规定能够消除。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有下面情况之一,招标方能够接触合同规定。

  1.在使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录取条件的;

  录取标准为:①

  ②

  ③

  2.比较严重违背纪律或招标方管理制度的;

  3.比较严重渎职.假公济私,对招标方权益产生重要危害的;

  4.被追究其刑事处罚或收容教养的。

  第二十九条 以下情况之一,招标方能够接触合同规定,但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知通告承包方:

  1.承包方生病或非因工受伤,诊疗满期后,不可以作为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招标方另行安排的运行的;

  2.承包方不可以担任工作中,通过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3.彼此不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第二十六条要求就变动合同书达成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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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招标方债务缠身开展法律规定整治期内或是生产运营产生严重困难(当地政府规范的艰难产品标准),纬向公会或是整体员工表明状况,征求公会或是员工的建议,并向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汇报后,能够接触合同规定。

  第三十一条 承包方有下面情况之一,招标方不可根据合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停止.消除合同规定:

  1.患职业危害或因工受伤做到国家规定不可停止.消除劳动合同书级别的;

  2.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要求的诊疗期间的;

  3.女工在怀孕期间.预产期.哺乳期间内的;

  4.转业退役义务兵和基本建设征收土地农转工工作人员第一次参与工作中没满三年的;

  5.责任参军期内的;

  6.出任团体商议意味着在执行代理岗位职责的;

  7.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别的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面情况之一,承包方能够及时通告招标方消除合同规定,招标方理应付款承包方相对应的劳务报酬并依规交纳社保。

  1.在实习期内的;

  2.招标方以暴力行为.威协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逼迫劳动改造的;

  3.招标方不可以依照本合同条款付款劳务报酬或是给予工作标准的。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消除劳动合同书,理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知通告招标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书即行停止。双方经商议允许,能够续签劳动合同书。

  第三十五条 合同规定满期后,彼此仍存有劳务关系的,招标方应与承包方立即补签或续签劳动合同书,彼此就合同期限商议不一致时,补签或续签的合同期限需从签名之日起不可低于 月。承包方合乎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标准的,招标方应与其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

  第三十六条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发生法律规定停止标准或双方承诺的以下停止标准发生,本终止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与赔付

  第三十七条 招标方违背劳动合同书的,应按以下规范付款承包方经济补偿:

  1.招标方乱扣或是无端托欠承包方薪水的,及其拒不付款承包方增加上班时间薪水酬劳的,除在要求的時间内全额的付款承包方薪水收入外,还要加发等同于薪水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2.招标方付款承包方的薪水酬劳小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规范的,要在补充小于规范一部分的与此同时,此外付款等同于小于一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招标方消除承包方劳动合同书,除合同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情况外,招标方应按我国和地区有关要求付款承包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 招标方消除承包方劳动合同书后,未按照规定给与承包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的发送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付款附加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 承包方生病或是因工受伤,经上海市劳动工作能力评定联合会确定不可以作为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招标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中而消除合同的,招标方除按第三十八条实行外,还应发送给承包方不少于六个月薪水的医疗补助费(月标准工资按招标方一切正常生产制造状况下承包方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收入测算,若承包方月平均收入小于公司月平均收入的,则按公司月平均收入标准实行)。患病重和不治之症的还应提升医疗补助费,患病重的提升一部分不少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不治之症的提升一部分不少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四十一条 招标方产生有意推迟不与承包方续签劳动合同书.与承包方签订无效劳动合同书.违规或合同规定承诺损害承包方合法权利及其解决劳务合同等情况之一的,给承包方导致危害,招标方应按以下要求赔付承包方损害:

  1.导致承包方薪资损害的,按承包方劳动所得薪资付款给承包方,并加付劳动所得薪资25%的补偿花费;

  2.导致承包方劳动防护工资待遇损害的,应按国家规定补充承包方的劳动防护补贴和用具。

  3.导致承包方工伤事故.诊疗工资待遇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为承包方给予工伤事故.诊疗工资待遇外,还应付承包方等同于医疗费25%的补偿花费;

  4.承包方为女工或童工,导致其身心健康影响的,除按国家规定给予医治期内的诊疗工资待遇外,还应付款等同于其医疗费25%的补偿花费;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违规或合同规定的承诺消除劳动合同书,对招标方带来损害的,承包方应赔付招标方以下损害:

  1.招标方为其付款的培训费用和招生录取费;

  2.对生产制造.运营和运行导致的立即财产损失;

  3.合同规定承诺的别的赔付花费。

  十.违背劳动合同书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被告方一方违背合同规定时,应负担合同违约责任,向另一方付款合同违约金

  元。

  第四十四条 别的合同违约责任

  十一.彼此承诺的别的事宜

  第四十五条

  十二.关于劳动仲裁解决

  第四十六条 因执行合同规定产生的关于劳动仲裁,被告方还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仲裁调节联合会申请协商;不肯协商或协商不了,被告方一方规定劳动仲裁的,理应自关于劳动仲裁产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型 关于劳动仲裁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被告方一方可以立即向民事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气的,能够向法院提到起诉。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七条 下列重点协议书和管理制度做为合同规定的配件,与合同规定具备同样法律认可。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条 合同规定解释权,彼此可另商议处理;与将来中国法律.行政规章等相关要求有悖的,按相关要求实行。

  第四十九条 合同规定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承包方明确以下详细地址为劳务关系管理方法有关文档.公文的签收详细地址。如下列详细地址产生变化,承包方应予以通知招标方。

  (特别提醒:之上条文內容双方在签定合同规定前,均应事前认真阅读,并详尽掌握合同规定及其配件內容,彼此签名后即行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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