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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结案后,伤者后遗症,还要负责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瘦二嫂 交通常识 时间:2022-09-05 12:32:07

在出现交通事故以后,也是需要确认好事故责任划分谁来开展承担,有的时候还是双方要进行担负,那样交通事故结案后,伤员并发症,还需要承担吗?为了能帮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结案后,伤员并发症,还需要承担吗

交管部门出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一般就审结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现场勘查、查验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做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的,必须在检测、鉴定结果明确之日起5日内制做交通事故认定书。制做鉴定书以后一般审结了,这时候公安部门可能有一个常规的调整,达到调整意见的,会出示交通事故调解合同书;并没有达到意见的,则不容易出示对应的调解协议书。

交通事故结案

二、车祸事故审结后还能起诉吗

车祸事故审结后还能提起诉讼。假如是以达成调解书审结,当事人对起效民事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另一方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的,还可以在诉讼期间内提出上诉。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的争议,本人能够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双方未签订协议或是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拒不履行的,被告方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本人不服气地区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利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型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本人不服气地区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利在裁定书送到之日起十日内向型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三、审结是否就没有了

审结不一定就是结束。审结包含多种形式,在其中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流程、终结执行的立案方法能够恢复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的审结方式就是指此次案子彻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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