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常识

(离婚法律程序走哪些)离婚法律程序走哪些步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深弟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9-13 12:49:28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离婚法律程序走哪些,以下6个关于离婚法律程序走哪些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 中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 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
  • 离婚走哪些法律程序
  • 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 婚姻法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 离婚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诉讼离婚的程序是:1、当事人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2、做起诉前的准备,主要包括收集证据、起草诉状等;3、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4、审理;5、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2、签订离婚协议书;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如下: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法律程序走哪些)离婚法律程序走哪些步骤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走哪些法律程序

    离婚有两种法律程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如果可以协商好离婚事宜,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不能协商成功,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

    2021年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多出一个冷静期制度,具体应该怎么离婚,李律师这里详细介绍全流程。

    协议离婚流程:

    一、夫妻双方共同、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夫妻双方应当携带的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结婚证原件;3、离婚协议书;4、双方个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寸)

    二、初审

    1、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3、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5、双方的结婚登记是否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受理

    1、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四、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五、接收材料

    六、30日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内可随时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七、离婚冷静期满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婚姻关系不解除。

    八、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

    1、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大厅或者网上立案。

    立案时所需材料:

    起诉书、原被告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其他证据。

    2、先诉前调解立案,安排调解员、调解时间。

    3、调解不成的,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30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7、调解不成的,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注意:离婚案件的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

    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是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两种形式的,其诉讼离婚的程序为: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对于协议离婚的程序为: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进行协商规定。然后其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没有反悔的情形,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其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法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离婚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离婚法律程序走哪些,》,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www.falvchangshi.com,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