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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构成条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梦爵师 交通常识 时间:2022-05-17 10:01:28

  交通肇事,就是指违背公路交通管理方法政策法规,产生特大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身亡或使公与私财物遭到巨大损失,依规被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刑事犯罪。那麼交通肇事组成标准是啥?下边法律知识我为您详解,期待对您有些协助。

  一、交通肇事的行为主体要素

  本罪的核心为一般行为主体。即凡达到16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当然平均可组成。在其中,本罪的行为主体可分成两类:

  1、道路运输工作人员:道路运输工作人员不仅包含在列车、车辆、电动车、船舶、民用飞机等代步工具上的驾驶员,并且还应该包含一切立即从业道路运输业务流程和确保道路运输的工作人员。包含:

  (1)交通设施的控制工作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闸看管员等;

  (2)道路运输主题活动的立即领导干部、指引工作人员,如舰长、飞行员、林肯领航员、值班员等;

  (3)道路运输安全性的管理者,如公共交通工程监理员、公安交警等,她们肩负的岗位职责同道路运输有立即关联,一旦有误执行自身的岗位职责,都有可能会导致特大交通事故。

  2、非道路运输工作人员,如非驾驶员交通违章驾车在交通运输业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影响的,也组成交通肇事的行为主体。除此之外,企业管理人员、机动车每个人或是机动车项目承包人授意、强制别人交通违章安全驾驶导致特大交通事故的,以上企业管理人员、机动车每个人或是机动车项目承包人,还可以变成本罪的行为主体。

 交通肇事罪构成条件 

  二、交通肇事的行为主体要素

  交通肇事侵害的行为主体是道路运输的安全性。

  道路运输与众多群众的人身安全安全性紧密相连,一旦出现道路交通事故,便会严重危害不特殊大部分人的生命和资金安全。因而,其实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

  三、交通肇事的主观性要素

  交通肇事的客观层面主要表现为过错,包含麻痹大意的过错和固执己见的过错,这类过错就是指侵权人对自身的违规行为很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来讲。

  侵权人在违背管理制度上面有可能是明知道的,如喝醉酒驾车、超重、超速行驶等,但对自身的个人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理应预料而因麻痹大意沒有预料,或是虽已遇上但听信可以防止,以至导致了严重危害。

  四、交通肇事的客观性要素

  交通肇事的理性这方面主要表现为在道路运输主题活动中违背道路运输管理方法政策法规,因此产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人受伤、身亡或使公与私财物遭到巨大损失的个人行为。

  在其中以上主要表现可划分为四个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产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人受伤、身亡或使公与私财物遭到巨大损失的个人行为,务必产生在道路运输的历程中。

  这也是交通肇事的区域范畴。假如事故在道路运输全过程之外的区域内,例如库房、生产车间、洗车房等地区已经开展的装卸搬运、维修、洗车店等环节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则不可以组成交通肇事。由于交通肇事尽管在客观性伤害結果上可体现为伤亡事故或公与私财物的巨大损失,可是交通事故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其行为主体是影响社會的信息安全,而交通事故个人行为要具体地危害公共安全,则它一定是产生在道路运输全过程中或与已经开展的道路运输主题活动存有着关系,不然,做为肇事者个人行为则没法危害公共安全不可以组成交通肇事。

  2、侵权人务必违背了道路运输管理方法政策法规。

  在交通运输业中执行了违背道路运输管理方法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这也是产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缘故,也是担负法律责任的法律基础知识。所说道路运输管理方法政策法规,就是指确保道路运输正常的开展和道路运输安全性的管理制度,例如《机动车管理办法》、《城市交通规则》等,实际可体现为无照驾驶、喝醉酒驾车、航空公司驾驶员故意不与路面联络等做为和不当作的个人行为。

  3、务必产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人受伤、身亡或使公与私财物遭到巨大损失的严重危害。

  这也是组成交通肇事的必备条件之一。侵权人尽管有违背道路运输管理方法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可是沒有导致法律规定的不良后果的也无法组成交通肇事。

  4、侵权人的违规行为和引起的严重危害中间务必具有着不可避免的逻辑关系。

  假如违规行为和不良影响中间并没有逻辑关系则不组成本罪。

  上文便是法律知识我针对交通肇事组成标准的有关详细介绍,我友情提示,在分辨实际的情形能否组成此罪的情况下,最先就得看是否有合乎此罪的构成要件內容。而依据要求,一旦评定组成交通肇事一般情形下是对侵权人处3年以内刑期或拘留,这时实际上有较大很有可能可以适用判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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